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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 咨询服务协议书 甲方(服务接受

这样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 咨询服务协议书 甲方(服务接受 这样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
咨询服务协议书

甲方(服务接受方):【       郭金金          】

证件号码 :【              410825199510276049               】

乙方(服务提供方):【武汉玖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 91420100MA4K4JXH5F 】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咨询服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与乙方建立咨询服务的内容为 【情感咨询】项目,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氟西汀(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9-08-23 11:1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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