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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之前卖房由于需要一笔过桥资金清理尾款,就找了垫资公司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之前卖房由于需要一笔过桥资金清理尾款,就找了垫资公司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之前卖房由于需要一笔过桥资金清理尾款,就找了垫资公司,他们不但收取了年化36的利息还额外收取了高额的服务费,现在找他们理论,他们解释说,服务费是公司收的,利息是给了资方,所以不能退,但是作为消费者,国家是不是有法律规定所有的费用,不管叫什么,合计起来都不应该超过年化36的,所以请问下律师,付的36年化的利息我就认了,服务费可以要求返还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ARAKU(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9-08-2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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