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4年了。有3年没有交保险。去年又开始交的。然后合同又从新签了一份
可以要求补缴
可以要求补交
原则上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一般可要求补缴
可要求补缴
您好,建议要求补缴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人社局投诉
可以投诉
您好,您可以及时申请仲裁要求其补缴
单位违法,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劳动赔偿金计算问题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您好,公司应该为你缴纳的是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你完全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自工作以来的社保,社保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的,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当然公司为你补缴,该你自己出的部分还是要交给公司的。如果你原来的签署的劳动合同明显抵触劳动法,自然是无效的。而且你手上没有劳动合同也是没有关系的,你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段期间你要有意识的搜集证据,如工资卡、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人证物证等等,以书面材料为重。你可以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缴社保,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你可以和公司来协商,若协商不妥则向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但社保一定是为你建立社保账户补缴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