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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大学生,暑假刚好找到一份一个月的短期实习,在机场免税店工作
您好,我是大学生,暑假刚好找到一份一个月的短期实习,在机场免税店工作 您好,我是大学生,暑假刚好找到一份一个月的短期实习,在机场免税店工作,是某个大牌外派工作人员,在工作前我只接受过一次关于这个品牌的培训,但是完全没接受过机场任何培训,也没收到任何的文件。我也是蠢,朋友送了我一个防身的笔刀,就随身带了,带去机场好几次安检都过了,就以为没事,一天被查到了…机场安检部就把我留下登记信息,然后带我到机场派出所登记,但是机场派出所对我只是口头说了几句,也说了你这个不是管制刀具,下次注意点。事后我脸皮薄,也就离职了,时隔大概十天,我在钉钉这个软件,看到了机场对我通报批评,还说我带了管制刀具。对此事我能追究吗?
因为第一,我不是机场和机场免税店编制内的工作人员,我只是那个品牌招来做一个月的,而且我也离职了,不能再那发我的任何东西吧?
第二,我承认是我有错在先,但是派出所也说了不是管制刀具,机场还出通告批评我说是带管制刀具…
请问我能以个人名誉损坏说他们吗?我不是特别懂法律,麻烦各位给我点意见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9-08-22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