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您好,我是大学生,暑假刚好找到一份一个月的短期实习,在机场免税店工作

您好,我是大学生,暑假刚好找到一份一个月的短期实习,在机场免税店工作 您好,我是大学生,暑假刚好找到一份一个月的短期实习,在机场免税店工作,是某个大牌外派工作人员,在工作前我只接受过一次关于这个品牌的培训,但是完全没接受过机场任何培训,也没收到任何的文件。我也是蠢,朋友送了我一个防身的笔刀,就随身带了,带去机场好几次安检都过了,就以为没事,一天被查到了…机场安检部就把我留下登记信息,然后带我到机场派出所登记,但是机场派出所对我只是口头说了几句,也说了你这个不是管制刀具,下次注意点。事后我脸皮薄,也就离职了,时隔大概十天,我在钉钉这个软件,看到了机场对我通报批评,还说我带了管制刀具。对此事我能追究吗?
因为第一,我不是机场和机场免税店编制内的工作人员,我只是那个品牌招来做一个月的,而且我也离职了,不能再那发我的任何东西吧?
第二,我承认是我有错在先,但是派出所也说了不是管制刀具,机场还出通告批评我说是带管制刀具…
请问我能以个人名誉损坏说他们吗?我不是特别懂法律,麻烦各位给我点意见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9-08-22 15:01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