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财产继承问题
财产继承问题 老人,有三个子女,其中,一个女儿,两个儿子,然后女儿照顾老人到离世,其中两个儿子,未出钱,也未出力。女儿照顾了5年10个月。老人临死之前,自住房一套,生前,亲自办理过户女儿名下,现在两个儿子想来争夺房产。我就想问下,第一未尽到赡养义务,是否可以不分遗产,第二,作为女儿,是否有权追讨平摊赡养费。因为我查的继承法,第十三条,有能力且未尽赡养义务,对于继承遗产,将少分或者不分。如果这样,将准备哪些材料证明这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ofan1……(辽宁-葫芦岛)
提问时间:2019-08-20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