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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 本人于2016年3月进入一家暖通公司上班,2018年3生小孩

律师好! 本人于2016年3月进入一家暖通公司上班,2018年3生小孩 律师好!
本人于2016年3月进入一家暖通公司上班,2018年3生小孩,产假为158天,产假期间,公司一直发放月基本工资1400元,产假结束后,正常上班,同年12月,社保局把所有生产期间的补贴发放到位。
现在公司要求把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退回去,请问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依君芯(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19-08-20 19:0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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