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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自考的原机构将我们转到新机构,被新机构的联系人以办理部分科目免考名义收取了3000多块钱费用

参加自考的原机构将我们转到新机构,被新机构的联系人以办理部分科目免考名义收取了3000多块钱费用 参加自考的原机构将我们转到新机构,被新机构的联系人以办理部分科目免考名义收取了3000多块钱费用,但承诺的免考并没有履行,有盖章的付款收据和聊天记录,想退这笔款项,可行么?
原机构的近两万块钱由于他的转机构可以追回么?但是原机构当时并没有收据,因为是异地,只有转给当时员工的支付宝记录,是不是很难追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nt let go(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9-08-15 18: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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