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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子使用功能与合同约定不符是否可以得到差价的赔偿

房子使用功能与合同约定不符是否可以得到差价的赔偿 本人于2016年10月在浙江嘉兴买了一套68平米的住宅商品房,是期房。当时只看到了房子的水泥框架。买卖合同中房屋使用性质是成套住宅。但是到交房时发现1、没有合同中承诺的通气,没有通燃气。2、脱排油烟是不正规的而是借道卫生间的排气管,并有违章建筑把出气口埋在夹层中无法排气,3、开发商没有安排空调机的外墙装置点,而要求装在居室内。这样的房子根本就不是成套住宅。究其原因原来是由商务房改制而来。原告方可不可要求除了原价退房之外赔房屋差价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yl456(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9-08-13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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