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起诉状上交一个月了没有回应,今天去法院问了,还是诉前调解阶段
无法调解 有法院依法判决
你好,交警部门无权对事故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但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双方当事或代理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凡追究肇事当事人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不予以调解)。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事故处理人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两次(调解时若有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调解中途退离的,视为调解一次),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签定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事故处理人员制作调解终结书。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也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
赔偿的项目包括:车辆等财产损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另如果进行伤残鉴定后评上伤残等级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这个是需要按照程序一步一步来的啊!
你好,调解不成可以进行开庭
向法院起诉维权,耐心等待判决结果。
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是在哪个法院起诉的,受伤情况严重吗?这个是应当立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