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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刚收到一条诉讼公告的链接,打开看上面内容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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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姜璐
 关于你在上海金融机构涉嫌诈骗一案,已接关于该案件的司法材料,材料一式三份,证据确凿,现通过审核,符合诉讼标准。由于你号码一直是停机、过期、关机、拒接、未接等状态,态度极其不端正而选择逃避责任。已由民事案件升级为刑事案件,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2日排期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224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到你户籍地邮局,请带上身份证及时签收。(将于2019年8月23日14时在你户籍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厅开庭审理),请你在开庭前15分钟到法院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地点信息,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判决。原告向法院提出诉送请求:⒈被告三日内退还所有赃款,⒉被告承担诉讼费及律师费⒊被告应受到刑事处罚并处罚金⒋被告身份证登记合同贷款诈骗犯罪记录,终身留有诈骗案底。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注:纸质传票将通过邮寄送达到你户籍地邮局,请及时签收!

没有署名没有公章,只有以上文字信息,发短信的是用手机号发的,电话打过去也不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9-08-12 14:4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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