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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土地分配纠纷

家庭土地分配纠纷 我爷爷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现有一份土地,三个儿子都想要,在农村,女儿没有分配的权力,但是其中一个儿子(叫老二)做了上门女婿,因为就只有一块土地,所以分配不均,就选择了用投标的方式,谁出的价高就给谁,但是在选用这种方式时老二是完全不知情的,他没参与,但是参与的两兄弟已经签了合同,那这种情况,上门女婿有分配土地的权力吗?根据哪条法律可以来证明此合同无效的?谢谢,急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6742……(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3-03-02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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