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因为政策收紧,银行额度不够贷款下不来,购房合同超过期限了,买房要负违约责任吗
因为政策收紧,银行额度不够贷款下不来,购房合同超过期限了,买房要负违约责任吗 5月份看中一套二手房,中介介绍下跟房东签订了购房合同,我们情况都跟房东跟中介说了,在6月20日以后开始购房流程,6月21号,我们两方去办了资金托管,我方在中介的介绍下去了恒丰银行办理贷款,当时政策收紧了,恒丰银行信贷经理说6月份没有额度了,7月份一有额度就给我们放款,房东表示理解。6月28日,恒丰银行告知预审通过。
7月份一直在等恒丰银行的通知,20号左右,信贷经理说这个月没额度了,等下个月。房东也知晓这个情况。合同写的最后期限是7月25号,房东并没有表现的着急,我们也就想继续等银行放款。
8月4日,中介告知我们,恒丰银行8,9月份都没有额度放款,要求我们换银行,期间我们也表示不理解,后来房东说他要在8月30号之前解决房子的事情,不然就起诉我们。我们也想配合处理这件事,就在中介的介绍下,办理了另一家银行的贷款。
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房东起诉我们的话,我们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omao……(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9-08-08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