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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关于未婚生子
关于未婚生子 您好!我未婚怀孕三个多月,由于身体虚弱,跟男友商议后决定把孩子打掉!但他不陪我去医院,也不帮我承担相关费用!请问他需要为此负责任吗?还有需要去镇政府申请未婚证明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渴望飞翔的小……(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3-03-02 13:56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3-03-02 13:59
男方应该承担医疗费用。你不需要去镇政府申请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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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军律师
2013-03-02 14:33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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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3-03-02 15:33
费用让对方出,只好自己上医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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