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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时共同债务的说法。

离婚时共同债务的说法。 离婚时有共同债务的说法。

1、因为丈夫已上银行黑名单了,丈夫可能私自用妻子的名义贷款。

2、丈夫借款的对象主要是民间借贷。如果丈夫伙同别人假拟借款单,离婚的话,丈夫不知道会公布多少债务,对这些债务哪方需要举证?

3、丈夫为别人当借款担保人的行为,拿好处费,但真正的借款人未必会还款,主要为骗银行的钱。这种债务离婚时妻子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丈夫是每天在外花天酒地、赌博的,他借的款妻子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

上面几条属于共同债务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bhs(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3-03-02 06:35
已有1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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