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赡养老人的问题
关于赡养老人的问题 律师您好,老母今年85岁,生有4子,我排行老二。2000年动迁,老母与4弟用动迁款买了一套房子(2个户口),然后老母由4弟照顾并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子中至今。4弟当时也口头答应照料老母的下半辈子,10几年间其他子女也经常看望母亲,补贴他们家各种费用。
今年2月15日,母亲由于年事已高,在家中不小心摔倒,导致左肩骨折,脚踝骨裂。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并住院10天,医生建议老人出院后在家静养便可。刚要出院的时候,想不到4弟突然过河拆桥,表示已经照顾老人10几年了,要求其他3位子女开始轮流照顾老人的起居,铁了心想丢开母亲这个包袱,不肯接纳母亲回家。
老人以前能够走动的时候,他和他的那位四川来的妻子将老人的退休金挪为私用,谎称用作老人的生活费。现在老人躺在床上需要更多照顾时,便六亲不认地将老人赶出家门。这种做法实在让几个兄弟感到气愤不已,经过劝说也毫无效果。
请问像我们家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比较妥当?是坚决让老人回到她自己的家进行赡养(其他子女出赡养费)?还是顺着4弟的意思让老人到处颠簸辗转于子女的家中,犹如丧家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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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203040……(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3-01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