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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多次借款,但是只有第一次写了借条,后面2次借款没写,对方还部分钱就耍赖了

多次借款,但是只有第一次写了借条,后面2次借款没写,对方还部分钱就耍赖了 多次借款给对方,但是只有第一次借款10万,对方写了欠条,还没约定利息,后面2次借款分别是10万、4万,对方没写借条,对方一共还了10.5万后,还差13.5万,就耍赖不还了,我的诉状该怎么写?
问题:
1、把3次借款都写上,还是只写有借条的那次?
2、没写借条的,是不是不算借款了?
3、没约定利息,怎么主张利息?金额怎么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rysta……(北京)
提问时间:2019-08-02 17:16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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