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4年多,现在公司变相让我辞职,让我去北京公司,拿拖欠6万多的报销威胁
你好,请问你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了吗?具体是如何约定的呢?这种情况,你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方便的话你可以电话联系我,以便能够更好的帮助到你。
您好,公司是怎么威胁您的?如果构成劳动法上的威胁,您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您是怎么考虑的?想留下继续工作还是辞职?公司有签劳动合同吗?没签的话,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公司交社保了吗?没交的,可以要求补缴。建议您去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的效率比较高。具体的根据您的想法给您指导,您可以电话微信咨询,我会尽我所能!
您好,对方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建议您向劳动监察机关反应情况,如有其它问题请您与我电话联系,我会尽最大努力为您争取相关利益。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你好,请问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是什么样子的?你与公司协商了吗?如果是公司违约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或者向劳动局投诉的,希望你能来电告知详细情况,我将为你进一步分析
你好,请问你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了吗?如果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向该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情况你也可以联系我详询。了解具体情况后,我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你好,遇到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您好,您与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吗?公司这种做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另外公司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您可以来电或者添加手机同号微信描述一下具体情况,我们将竭力保护您最大的利益。
你好,你这种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透气,并且要求赶快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