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A问我借款60万元,并提供了一栋他前妻C的房屋作为担保,这个房屋2002年已被抵押给工商银行
你的担保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才成立抵押担保,如果没有输抵押登记,只能按一般债务处理。和其他债权人一样,至于第三人买 了房产,一是要审查其交易的真实性,如果确实是买卖,但由于没有过户,其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他的权利和你的权利性质一样,也只是一般的普通债务,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不可以的
要看具体情况,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委托律师处理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你向法院申请执行看看,很难,这房子根本不是借款人的
会受影响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如果第三人有异议,可以提出异议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