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来分期逾期二十三天,刚把钱还上了,却接到陌生电话说是让我全额还款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无须理会,拉黑即可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