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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是这么个情况,我父亲经过别人介绍一个对象,五十多岁东北人
你好,律师,是这么个情况,我父亲经过别人介绍一个对象,五十多岁东北人 你好,律师,是这么个情况,我父亲经过别人介绍一个对象,五十多岁东北人,他们俩人共认识3个月,认识时间为老太太五月二号到的潍坊。在这个期间,我父亲七月十号摔伤住院。昏迷不醒到昨天八月一号我一直在医院照顾,在这几天这个老太太神情恍惚。前天晚上也就是7月31号不知道几点,因为我不在现场。吃了两瓶安眠药。从东北带过来的,想在家里自杀,期间把人民币不知多少钱,老太太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全部都烧掉了,因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以为她在睡觉,就没吵醒她。直到八月一号中午,发现不对,我就开始联系老太太的家属。他的妹妹,说不管了不要了,让我想办法,她的小闺女,也说不管。只有她的大闺女说带管不管的,意思。我都有通话记录与录音。其中还联系到老太太在来到潍坊之前。我通过她的手机联系号码联系到一个已经骗过的老头。说是骗她奖金两万块钱左右,。有通话录音为证。。现在就是她吃安眠药过多我把她已经送到医院治疗,,先期住院费用我已经缴纳。。因为我父亲也在住院,我是顶不住医疗费用。还有就是我一个人没办法照顾两个人。而且是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我想咨询的是,,这个时候,她家里人不管,我是不是从法律角度出发。不应该负责看管这个老太太。。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9-08-02 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