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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女朋友分手了,分手前她用他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分期送我手机

你好,我和我女朋友分手了,分手前她用他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分期送我手机 你好,我和我女朋友分手了,分手前她用他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分期送我手机,现在分手要求我来偿还剩下的分期
,请问我有这个责任偿还吗,不偿还的话犯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换个名字换个心情(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9-07-31 19:1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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