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这样的贷款该怎么办?
这样的贷款该怎么办? 以前妻子在我名下贷款5万(我未到场签字)用于转让茶楼,后来我还了1.4万,分居后两人均没有去也没钱还本息,现在我们已分居两年多,我两次起诉离婚都因妻子威胁法官(说:若叛离就跳楼啥的。)而未判离婚,可这笔贷款每月要产生500元的利息,我家实在折腾不起。现在我想第三次起诉离婚,可我担心妻子故技重施,法院再不叛离,债务的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我之前多次找信用社让他们起诉我们处理财产偿还债务,可信用社总是借故推延,妻子攥着房产证既不同意卖房还债,又不同意离婚(她仍在外租房与我分居)。请问:法律上对到期3年却不还本息的贷款信用社以在产生利息,他们不急为由不诉诸法律强制收贷算违法吗?我有权告他们渎职吗?我怎么做才对?敬请赐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jial……(四川-广元)
提问时间:2013-03-01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