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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利息计算咨询

利息计算咨询 借给别人15万元,约定月利息2千,法院2011年12月6日的判决书如下: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5天内偿还本金15万元,并从2011年8月1日起按月利息2千计算利息至借款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按民事诉讼法229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今未偿还。被告应该是12年2月签收此判决书。这样利息该如何计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陈YR(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03-01 11:4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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