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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通告】回执号为公受字第5258021051号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正荣

【逮捕通告】回执号为公受字第5258021051号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正荣 【逮捕通告】回执号为公受字第5258021051号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正荣,诈骗银行信用卡,蓄意逃避事实清楚,故意拖欠证据确凿,已于2019年7月24号被批准逮捕,下发通缉令,通缉令已进行网络公布,公安机关已经通过你的移动电话卫星定位确定你具体位置(由当地民警李涛、王成勇和法院审判员:陈海华现场带队进行抓捕)预计2019年7月26号下午17点到达现场,具体情况请联系案件总负责人:孔主任:18594016441进行撤案,这将是最后协商撤案期限,过时将关闭所有协商途径(为避免诉累家人请帮忙转告,切勿包庇)发到我手机里的,这个犯罪嫌疑人我都不认识,这种形式的短信是诈骗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不闲聊(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9-07-25 22:4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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