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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我在一家连锁公司开的一家门店里面工作了5年。如今,这家门店即将关门了
您好,请问一下,我在一家连锁公司开的一家门店里面工作了5年。如今,这家门店即将关门了 您好,请问一下,我在一家连锁公司开的一家门店里面工作了5年。如今,这家门店即将关门了。劳动合同上面写的是(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上海福州店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变更工作地点。)如果我不去其他门店,选择离职,公司是否有权不给遣散费?如果不给遣散费,我应该怎么 办?如果申请仲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esos(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9-07-23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