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们帮帮我,急急急
需有证据并符合法定条件
您好!如果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的话是无须返还彩礼的
你好,
一、是否能要回彩礼看你有没有法律规定的以下情形。如果有的话,是可以要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法律没有关于精神损害的规定。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的,是可以要赔偿金的。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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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到支持。
彩礼是没有了,精神补偿那就看具体情况怎么样了。。。
彩礼不退还也无精神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