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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被招到广东英德某事业单位,工作一年半,因工作问题在单位出现精神分裂症

大学本科被招到广东英德某事业单位,工作一年半,因工作问题在单位出现精神分裂症 大学本科被招到广东英德某事业单位,工作一年半,因工作问题在单位出现精神分裂症,被单位送医院治疗一年,之后回单位继续工作两年,因怕歧视,之后回到陕西老家,自己递交了辞职报告,之后多年一直无法正常工作,由两老照顾至现在,其间又多次犯病,现又被老家派出所强制送入精神医院治疗,家中二老体弱多病毫无经济能力,无法承担高额的治疗费用,请问原单位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请求法津裁决?法律援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9-07-23 11:2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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