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里的两条条款,能不能帮忙看看是否合理?
你好!这两条条款不是很合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资待遇的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并征得劳动者的同意。
几乎每个企业合同里都有这种条款,很正常。 到时候发生问题了还是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岗位变动一般来说是公司的管理需要,但工资待遇要协商一致,不得单方面变更。
工作岗位、工资等变更应当双方协商一致。
企业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和管理权,但是是相对的。条款可以写,具体事情还要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