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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 车主(在韩国居住)把出租车交给其前夫管理,其前夫雇一司机开出租,司机把出租车交给自己的儿子(无驾驶证)开,儿子死亡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儿子负全责,死者无责任,一审法院判儿子两年刑期。儿子无民事赔偿能力,法院判车主赔偿,车主不陪偿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xg(黑龙江-鸡西)
提问时间:2013-02-28 08:5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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