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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份,我介绍了一个亲戚到一家房地产公司买房,房地产公司说会给我3000元的介绍费
今年1月份,我介绍了一个亲戚到一家房地产公司买房,房地产公司说会给我3000元的介绍费 今年1月份,我介绍了一个亲戚到一家房地产公司买房,房地产公司说会给我3000元的介绍费。不过房地产公司要我到国税局开张发票给他们,发票名称为劳务费,金额为3000元。于是我照办了,国税局收了我大概90元的税钱。我把发票给了房地产公司,但是他们说几个月后才能领钱。等了三个月后,我只收到了2560元,少给了我440元。我问他们为什么不是3000元,他们说要扣税,叫什么劳务所得税来着,我并非他们公司员工,请问他们的做法合理吗?是不是欺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
提问时间:2019-07-20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