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在一家绿化公司工作,去年5月份在工地,三个人用打草机在打草的过程中
属于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
没有责任
我认为没有责任。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