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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邮件丢失的问题?

关于邮件丢失的问题? 我是一名快递公司的投递员,我于年前收寄了一块玉石,东西是寄往西安的,但是在西安的处理中心,邮件丢失了,寄件人不接受三倍邮资的赔偿,业务室处理下来的结果居然是要我来赔偿,东西丢到了西安,不是由我丢失的,这样合不合理,业务的理由是对方没有出示发票应该不能收寄,可我在收的时候都已经告诉对方了,没有发票不能保价,寄不了,可对方坚持要寄,而且是自己写了自愿放弃保价的字样,现在这个东西由我来赔偿五千块钱的费用,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amud……(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3-02-27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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