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权归女方,但实际孩子一直在男方处扶养。孩子已经12岁
可以提出的
男方可以反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不可以,积极应诉,事实说明。如有不清楚,可来电或当面咨询律师。 我的补充: 2019-07-15 20:43
男方可以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男方可以反诉变更抚养权。
不可以。
建议你积极应诉并提出要求变更抚养权,反过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证明孩子一直是你在抚养。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需要帮助,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不能的,但男方作为被告积极应诉,提供实际小孩随男方共同生活的证据,同时可以反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主张女方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