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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事情

土地纠纷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我邻居家想建厨房需占用我家菜园20平方米,但我上门继父将这20平方米的土地以60元每平方米卖给他们,但要求他们用他们河道旁的36平方米的土地与河岸上我家厕所和厕所旁一块小菜园的交换,他们答应了,并和我继父签订了两个协议。第一个协议是买卖20平方米的协议,另外一个是土地交换协议,继父头脑愚笨,一个人想事情过于简单,他想利用他们河道旁的土地建房,此事没有询问过我和我母亲,签订协议时只有邻居家的儿子和我的继父签字;按手印。无公证人和乡村委的批准。【问:此协议是否有效】得知此事后,我们发现我们吃大亏了,因为河道岸边根本就不能建房,乡政府根本不会批准我们建房,现在我们想要回我们那些的土地,但他们就是不肯,因协商不成,故想上法院,但家里较贫穷,不知道费用多少,不知是否可以承担,打官司胜算如何???恳请好心人为我解答下!!在下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忍无可忍(江西-吉安)
提问时间:2013-02-26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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