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从法律上讲,合并前的学校已经不能作为一个合同当事人存在,因此所签合同应该属于无效合同,但这个责任不在你,在这个学校。况且你于06年就开始盖了房,合并后的学校应该知道这一情况,因此你们的合同应该属于合并后的新学校默许或认可的合同。根据合同,合同到期,应该无条件拆除的,现在既然合同到期了,你应该主动拆除,如果不拆除,他们当然可以强拆了。
追问:合并前学校不能做当事人存在,怎么又能签合同(合同2009年到期)和同意建房子(农场也是同意建的)当时乡镇学校知道但又没管。现在房子都住了6年多了才来管,(而是拿着无效合同条款来约束)这样拆后损失乡镇学校就没有责任吗?
回答:你好!你们签的合同上是不是也明确约定合同到期后房屋要拆除?合并后原来的学校不能作为当事人,但合并后的学校予以追认 的话合同也是有效的。合同到期就要按照合同来执行。你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是明知合同到期房屋要拆除的吧。况且你所说的房屋应该属于违章建筑,即使学校同意,但也不改变其违章的性质。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追问:我们这里是农村,只要农场同意,就可以建盖了那家家都是违章建筑,和我一样在同一位置建的有4家,但他们没签合同,学校就不管。(签合同时学校说我建房不是空地原本就有房屋不在合同范围,所签合同只管承包的商店,要知道所建房屋合同到期要拆哪个敢去建)我签了有效期三年的合同到2009年,按说真是和合同说的一样09年时就该问了,可住了这么多年换了个领导才来问这事,拿出合同,说按合同空地建房要拆,(其实也没在空地建房,是在原有房子基础上重建的)我不知该怎么维权,该怎样和他们协商补偿?多谢了!
回答:因为没有看你的合同,大致要是想协商的话,只好与学校协商一下。但是这地块属于农场的,你在他们的地盘上盖房,人家让你拆,你觉得是否应该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