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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问题

征地补偿问题 2008年6月19日市政府印发的《关于研究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征地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以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为牵头,包括我乡在内的西部两乡一镇,全面启动了工业园区征地工作。1、依照工业园区征地有关会议纪要,对工业园区内的征地补偿为每亩3.8万元,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征地村民小组征地面积达70%以上,人均耕地低于0.218亩的农民给予每亩3万元的养老保险基金。穆云乡对桂林村涉及的征地农户,自觉参加养老保险的,给予每人补助100元养老基金。2、根据根据相关征地补偿安置规定,安置地建设必须服从村镇规划,实行统一设计,对道路、绿化地带统一建设。为了推进征地工作,穆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责任落实,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点对点的入户动员,促使其积极配合征地工作的实施。补偿标准符合上级规定和征地有关会议纪要精神。 如对本机关(或单位)作出的答复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或单位)的上一级机关(福安市人民政府)请求书面复查。 特此函复。 (承办单位:福安市穆云乡政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30672……(福建-宁德)
提问时间:2013-02-2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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