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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公司合伙股份问题

小型公司合伙股份问题 公司原为自然人独资,为求更好发展与人合伙。现法人转让了45的股份给合伙人,是以人民币形式转让的,受让人未支付人民币给转让人,也就相当于无尝转让的。现合伙人要撤出,应当怎样核算以及什么样的程序。合伙人并未出钱,撤出时是否要把注册资金的那45%给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女巫(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3-02-2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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