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定做铝合金门窗,押金交了2500,做的不合适拉回去就没有音信了,找对方说就这样了也不管了。
定做铝合金门窗,押金交了2500,做的不合适拉回去就没有音信了,找对方说就这样了也不管了。 各位专家您好:
5月份我家在院子里盖几间平房,想定做铝合金门窗,给我家盖房的包工头说给介绍了一家,于是我父母决定让他先量一下多少平大概多少钱。量完后他估算要6000多元,我父母为了省事没有货比三家,就定他做了,商定价钱后先要交定金要2500,我父母就给他了,写了一张2500的收条。等到安门窗时,尺寸不是太合适,而且窗户一边做的是固定的只能开一边窗户,我父母不满意,想让他改改,他把料都拉走了,只剩下3个窗户框,至今也没有音信。与对方联系只说就这样了,不做了,2500元钱也退不了了。与他也没有签订合同,手里只有一张他签字的2500元的收条。想咨询一下各位专家,我们应该怎么处理,是诉讼吗?胜诉可能性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平谷(北京-平谷区)
提问时间:2010-07-05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