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在市场小路上行车把一位老年人脚给压了!
我在市场小路上行车把一位老年人脚给压了! 我开车在市场后面将一位买菜老太太脚给碾伤!致使她右脚小脚趾有轻微骨折!医生说可以住院也可以不用住院在家休养,但当时病人家属要求住院,所以现在住院费每天基本上要500元左右,而医院只是每天给他输点儿消炎药!现在住院和治疗都是我在给钱,我担心长期住院费用高。我车子是买了汽车第三者险的!当时出事后我给保险公司和122都报咯案!由于当时情况特殊警察没出现场,我是直接将老人家送到医院治疗咯!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警察事故责任判定和医疗报销!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朱格亮(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7-05 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