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案
交通事故赔偿案 我就是前几天询问过交通事故赔偿案的:”卖主(李民)卖一辆报废自用车辆,未过户但户主也不是李民,李民也是从其他人手里买来的。全然不知买主(王军)用来当出租车,当年租车人乘车出交通事故,租车人受伤,事故发生至租车人起诉日已有一年零八个月,租车人起诉卖主和买主,请问卖主有什么责任?“。
前几天李民去见了一下法院,法院说诉讼时效的起点是从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下发日开始算的。但是现在李民也不知道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什么时候下发的交警队也从来没有找过李民。诉状上只写到:“事后经交警大队责任认定,王军负全部责任。另查王军的车是从李民处购买属报废车辆,李民明知道车是报废车辆仍卖给王军,所以被告认为王军和李民有连带赔偿责任。”
李民不知道上了法庭后自己该怎么答辩怎么说,怎么说就会占住理说明自己和此赔偿案无关,请大家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ttttt……(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0-07-04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