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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能否起诉对方?

能否起诉对方? 2000年离异后,在02年认识该男性(他也是离异)。谈到结婚时,该男性以婚前方便躲避计划生育为由。提议生完小孩再登记结婚。双方达成共识。05年女方在娘家待产生了一位女孩。考虑孩子小在娘家方便照顾。07年才回杭州。然而回到杭州男方却告知因为嫌弃生的是女孩。他已经和前妻复婚。女方悔不当初。无奈只好带着孩子离开。
然而08年男主动找到女方要求和好。原因是他已经离婚并表示愿跟女方结婚好好生活。考虑到孩子户口各方面。女方表示同意。并在这两年的过程中不间断的要求跟男方办理结婚登记。结果却出乎意料。2010年该男性才告知说他根本没有离婚。他给女方看的是一张假离婚证。这张假证到现在女方还保留着。想请问法律人士希望得到您们的帮助。我能否起诉该男性以及用什么样的由头起诉他?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彼岸不见叶(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07-04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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