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小贷公司以阳光保险形式在徽商银行贷了六万元,银行三年只收了七千元利息
归还本金和合法的利息就行。
你可向法院起诉撤销高利贷部分。
可以协商解决的
你好,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贷款年利率在24%以内是受法律保护的。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子女根据对成长有利原则判决,两岁以下一般归女方抚养。建议保全财产,保留证据,委托律师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