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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黄冈人,在广东务工。去年我在湖北老家村委会任职,去年十月份

我是湖北黄冈人,在广东务工。去年我在湖北老家村委会任职,去年十月份 我是湖北黄冈人,在广东务工。去年我在湖北老家村委会任职,去年十月份,我因家事请假一个月来了广东,十月中旬,我村一个在外务工的村民打电话叫我帮他父母交城方医保费,我明确告诉他我在广东,但他说叫我回去后帮忙交钱,并将应交款转给我了,我月底回到湖北后把这件事忘了。今年六月,他母亲因病住院,却因未交医保费不能报销,现在他要我负责,我想问一下,在这件事中,我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9-07-05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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