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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已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QQ社交软件强行辱骂他人,言辞激烈, 语言低俗

对方是已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QQ社交软件强行辱骂他人,言辞激烈, 语言低俗 对方是已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QQ社交软件强行辱骂他人,言辞激烈,  语言低俗。并且多人参与辱骂整个地域,歧视广东女孩。辱骂长达三天多。并且对多个广东女生进行语言暴力严重扰乱学生日常作息,引起网络互骂。请问这样犯法吗?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广东-梅州)
提问时间:2019-07-04 23:0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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