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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租代购在某租金公司买了一台车,原定于19年4月底进行过户,但租赁公司的车是其他公司的
已租代购在某租金公司买了一台车,原定于19年4月底进行过户,但租赁公司的车是其他公司的 已租代购在某租金公司买了一台车,原定于19年4月底进行过户,但租赁公司的车是其他公司的,一直无法拿到车的材料进行过户,所以我也没敢给尾款,直到7月1日才办理过户手续,我想主张这两个月时间的赔偿问题,但是没法谈拢,现在租赁公司反而说是因为我没有付尾款才没办理过户!而我实际4月25号就与朋友说好租赁牌照的事情,并签了合同与4月底开始,我一直积极配合过户?现在我能主张补偿吗?该怎么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逗逗有糖(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9-07-02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