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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六月份大学毕业后,于八月份到公司上班,当时公司那边说的是
我在去年六月份大学毕业后,于八月份到公司上班,当时公司那边说的是 我在去年六月份大学毕业后,于八月份到公司上班,当时公司那边说的是,实习期一年,一年之后转正,每月工资1700,没有任何保险,每月除1700元的工资外再无其它,工作期间也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今年四月份的时候,公司无缘无故让我们实习生(五人)六月份之前必须离职,说是不续合同了,然而工作期间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这样无缘无故辞退我们,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9-07-01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