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吗我家宝宝在幼儿园被刚打的饭烫伤一个小腿,应该怎么和学校解
您好 建议协商
幼儿园未尽到安全照顾义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如果就赔偿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