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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追尾事故

交通追尾事故 对方驾驶面包车撞击我方农用三轮车尾部,我方事故发生后拨打120把对方送往医院并报警。我方农用三轮车无牌照,载物超宽超高。我方正常驾驶。交警队把我方定为交通刑事肇事犯罪嫌疑人扣押。目前责任认定书还没下来。请问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一生无悔03……(安徽-宿州)
提问时间:2013-02-24 20:0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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