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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一女儿,年龄不够没有结婚,什么也没有办,后来因为男方有了别人不在一起

未婚生育一女儿,年龄不够没有结婚,什么也没有办,后来因为男方有了别人不在一起 未婚生育一女儿,年龄不够没有结婚,什么也没有办,后来因为男方有了别人不在一起,因为之前男女双方写过彩礼定金两万,后来男方又要了回去,并且在女方县城公证处公证女方把钱退回并且以后双方再也没有关系,现在三年以后男方家里人带着女儿又来找,这种情况女方应该怎么办?女方已经结婚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张家口)
提问时间:2019-06-30 19:2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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