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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院子有6间屋子,两个儿子一人3间,后来两个儿子都去外地住,老房子全部空闲

老家院子有6间屋子,两个儿子一人3间,后来两个儿子都去外地住,老房子全部空闲 老家院子有6间屋子,两个儿子一人3间,后来两个儿子都去外地住,老房子全部空闲。大儿子把自己的3间卖给了李某,并写了一份契约,契约内容附下方。李某以为是将6间屋子全部卖给了他,一直占用6间屋子,现在村里要拆迁,补助10000元,李某不愿意给二儿子钱!请问这份契约具有法律效应吗?请问这个钱李某应不应该分给二儿子,如果分那应该分多少?
契约内容:陈某将一处旧院全部卖给李某使用,售价为150元,当面交清,立约为证。署名:陈某、李某,时间,并按手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9-06-30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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